【书记谈铸牢】培法治之根沃土 铸民族之魂根基 以司法审判实践全方位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人心
培法治之根沃土 铸民族之魂根基 以司法审判实践全方位推进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人心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秦凌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2025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率中央代表团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重要指示为边疆民族地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人民法院履职尽责指明了前进方向。 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审判机关,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克拉玛依“油城逐梦·籽籽同心”的民族团结工作基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法治思维护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司法实践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根基,为这座连续44年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城市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压舱石”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建“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全员普学”的多层次理论学习体系,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全体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讨、实地研学等形式系统学习;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宪法、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天平护航法润油山”党建品牌创建经验,深化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青年理论小组组建宣讲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分享活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创新学习载体,通过参观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故事比赛、旁听民族工作先进典型报告会等形式,让干警在沉浸式学习中感悟初心使命。建立“会前学政治、会中议业务、会后悟实效”的闭环机制,引导干警跳出“机械办案”思维,深刻理解司法审判在促进民族交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二、聚焦主责主业,扛起民族团结“法治旗”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审判执行、定分止争、普法宣传各环节,以公正司法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 (一)严打违法犯罪,守护社会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注重惩防并举,将释法说理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法治宣讲、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油田矿区、城乡社区开展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二)护航青少年成长,培育时代新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审结首起伤害亲子构成虐待罪案件,用司法严惩彰显保护力度。打造“守护油娃”少年审判特色项目,被自治区高院列为自治区法院少年审判重点工作,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重点加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民族团结的种子。 (三)强化专业支撑,提升办案质效 充分发挥上海援克干部桥梁纽带作用,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挂牌成立全疆首个职务犯罪研究中心,4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驻指导,发表研究成果10余篇,为办理涉民族地区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专业支撑。借鉴霍尔果斯市法院系统经验,吸纳熟悉民俗习惯的各民族调解员加入调解队伍,提高涉民族因素案件办理质效,让司法既守法律底线,又通民心情理。 三、服务中心大局,激活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立足克拉玛依石油工业城市定位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第一梯队”目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印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出34条针对性措施,涵盖府院联动、诉讼服务、审判质效、执行力度等关键领域。专项评查25件涉企委托鉴定、评估案件,制订标准化工作流程,使平均办理用时同比缩短2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77.53%,为各族企业经营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针对石油石化企业特点,推进“执破融合”改革,首次运用“执转破+破产简易程序”审结2件涉石油石化企业破产案件,化解关联执行积案32件,将案件办理时间从700天压缩至170天,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脱困重生,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巩固府院联动成效,召开府院联动会议8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30次,开展同堂培训、法官进机关普法21次,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涉外无小事”理念,审结首起外籍当事人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案件,依法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四、增进民生福祉,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一)完善诉讼服务体系 持续优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实现立案、保全、调解、开庭等“一网通办”。在立案窗口安排少数民族干警,提供诉讼材料和填写指导,推广线上立案服务,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办理事务,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 (二)深化矛盾纠纷化解 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4家基层法院均派员入驻综治中心,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法院+社区+调解组织”联动机制,委托调解案件1113件,成功化解800件,成功率达71.87%,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就地化解”。独山子区人民法院派驻第十八社区法官联动社区、律师现场化解房屋漏水纠纷的案例,正是这一机制的生动实践。 (三)践行善意文明执行 对信用良好、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审慎运用保全措施,采用“活封”“活扣”方式保障企业造血功能,努力实现“执行和解、互利共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3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8.31万元,为11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共计1.39元,让各族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 五、深化文化浸润,凝聚价值认同“向心力” 坚持法治与文化相融共生,以文化浸润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在精神上相互认同、情感上相互亲近。 (一)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组织开展“幸福油城·法律相伴”普法利民活动,走进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主题宣讲187场次,覆盖各族群众8400余人;开展“请你当‘法观’”庭审观摩活动88场,1900余人现场感受司法公正,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创新法治文化载体 打造“法润人心”文化品牌,制作《岩之研之言》《纸判决与活人生》等反映各族群众团结互助的微视频、微电影,均入围第二届全疆法院“丝路天平杯”三微大赛,《岩之研之言》获得第十二届“金法槌奖”微视频三等奖。借鉴克拉玛依市“统战地标”体验集群建设经验,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院文化建设,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文化墙、法治宣传长廊等载体,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成就,增强文化认同。 (三)拓展普法覆盖面 组建党员普法队伍,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化普法,面向未成年人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向企业职工讲劳动合同法,面向老年人讲防诈骗知识。在独山子大峡谷等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旅游旺季派驻干警提供咨询调解服务,将法治宣传融入文旅活动,让各族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断探索司法服务民族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径。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服务提供、每一次权益保障中,让司法审判成为增进“五个认同”、凝聚“四个与共”的生动实践,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克拉玛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